|
17.地方政府、各级有关部门有义务配合、协助银监会查处金融违法行为吗?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工作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地方政府、各级有关部门应当对国务院银行业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处置银行业金融风险、查处有关金融违法行为等监督活动予以配合和协助。对此,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查处有关金融违法行为等监督管理活动中,地方政府、各级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这是各地方政府、各级有关部门的一项法定义务。
18.银监会如何制定规章、规则?
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法律体系是由三个层次构成: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如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二是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法制定、颁布的行政法规,如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金融机构撤销条例、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三是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制定、颁布的规章和规则。银监会制定、发布规章、规则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是法律、行政法规的细化,但必须与法律、行政法规保持一致。因此,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19.审慎经营规则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20.审慎经营规则由谁制定?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21.什么是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的全过程。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四个基本要素:1.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2.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3.有效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4.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金融时报 金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