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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三法”知识问答(3)
本站收录时间:2004-4-15

 

    9、如何理解银监会应当遵循公开监管的原则?
  公开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含义是监管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当一律公开进行;行政法规、规章、监管政策以及银监会作出的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当依法公布。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监管立法和政策公开;二是监管执法行为公开,包括监管的标准、条件、程序,涉及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为,如重大行政处罚应该采取公开的形式;三是行政复议的依据、标准、程序应予公开;四是行政信息应予公开。
  10、如何理解银监会应当遵循公正监管的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银行业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法律地位平等,银监会应当平等对待。公正原则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的要求,实体公正的要求有:依法监管、不偏私;平等对待相对人,不歧视;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程序公正的要求有:处理涉及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事务或裁决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争议时,应实行回避制度;不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相对人申辩意见的情况下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监管行为。
  11、如何理解银监会应当遵循效率监管的原则?
  效率原则是指银监会在行使监管职权时,要以尽快的时间、尽可能低的成本,严格遵循行政程序和时限,监管机构精干,对监管行为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使监管立法和行为具有最大可能的合理性,降低成本、为国家、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带来益处。
  12、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监管者的法律保护是如何规定的?怎样理解?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五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这一规定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受国家法律保护作出的明确规定。既体现了对银行业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给予法律保护的重要性,又体现了立法机关对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爱之情。这一规定,符合国际通行作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五条还同时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这一规定明确了银监会监管的独立性。即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干预。
  13、什么是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是监管协调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督管理协调机制是指在中央银行、各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建立的协调合作机制。参与协调机制的有关各方就维护金融稳定、重大监管事项和跨行业监管等问题定期进行协商,交流和沟通有关信息,目的是在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以及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政策之间进行协调,为金融机构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从而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效率和竞争力。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是指参与协调机制的有关各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确保各方都能充分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数据和信息,同时又避免向同一机构重复收取数据,增加金融机构的负担,参与协调机制的各方应达成协议,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何种信息由谁收取,同时建立高效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使各方的数据需求都能以低成本的方式实现。

金融时报 中国银监会宣传工作部